摘 要: | 1977年5月24日.一场灾难降临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交通局下属单位职工谢建文身上。当日上午工作期间,谢建文由于操作中擅自离岗造成硫酸罐爆炸,导致烧伤、双眉毛缺失、双耳廓缺失、鼻畸形、颈粘连、双眼球缺失失明,同时面部重度毁容。根据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经石家庄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评定为一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此,十几年来,谢建文及其家属就其工伤待遇问题多次上访,社会影响较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并就有关问题多次召集市交通局、国资委、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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