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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成制教育金融“促进人”主体的构建——基于博弈论“通讯人”模型的启发
引用本文:窦尔翔,王苏茵.分成制教育金融“促进人”主体的构建——基于博弈论“通讯人”模型的启发[J].长白学刊,2013(6):88-96.
作者姓名:窦尔翔  王苏茵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100871
摘    要:投融资双方在教育金融合约谈判中,存在包括成交愿望下的估值博弈、成交后的偏好博弈、合约执行过程中的生产博弈等复杂的博弈过程。“人的增值”这一交易对象的特殊性,导致博弈过程中存在更加显著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公平问题。如果没有第三方机构的介入,双方直接博弈,可能会存在成交失败、效率低下、“敲竹杠”等问题。博弈论中“通讯人”机制为构建教育金融领域的第三方机构提供了启发。不同于一般的通讯人,教育金融“促进人”既担负着促进舍约达成,也担负着舍约执行的双重任务,起到撮合教育、提升效率、促进公平的作用。

关 键 词:教育金融  人的增值  博弈  “促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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