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论犯罪行为作为先行行为的诸情形
引用本文:
肖红.论犯罪行为作为先行行为的诸情形[J].法制与社会,2010(33):5-6.
作者姓名:
肖红
作者单位: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
摘 要:
本文以过失犯和故意犯两大类别,讨论了犯罪行为可能成为先行行为的几种情况,得出结论:不将犯罪行为视为先行行为更符合我国的理论与实践现状。
关 键 词:
不纯正不作为犯
义务来源
先行行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