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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应加强对减刑、假释工作的监督
作者姓名:冯兰双
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对监狱部门呈报罪犯减刑、假释工作的监督 在对监狱部门呈报罪犯减刑、假释工作中,我们应依照法律规定,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如衡水监狱平均在押服刑犯1100多人,依照刑法78条,监狱法29条,国家司法部第77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对监狱服罪犯按比例20%的罪犯实行减刑,一年内分四批进行,每季度研究一批。在该项工作研究中,我们通常对下列

关 键 词:人民检察院  减刑  假释  监狱部门  法律监督  罪犯  刑罚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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