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判决书应当注意法律的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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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祖良.制作判决书应当注意法律的严肃性[J].人民司法,19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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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祖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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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遵义地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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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看到两份有罪判决书。一份是基层法院制作的,另一份是二审法院制作的。 前一份的判决部分是这样写的:“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刑诉法第一百○七条之规定,判决×××管制二年。” 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要体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判决不但要依据事实,还要与法律相适应。这份判决书只“根据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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