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国是否应该承认物权行为
作者姓名:刘鎏
作者单位: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从物权行为的概念、独立性、无因性三个方面可以证明 ,现代民法上很难彻底否认物权行为理论 ,我国也应在发展的基础上接受物权行为理论 ,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很有必要。

关 键 词:物权行为  无因性  善意取得
文章编号:1008-6153(2004)03-0094-02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