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我国,土地流转是从 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虽然这次土地流转不是市场机制下进行的,但这是一次历史性的飞跃,因为它第一次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这次土地流转的动因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广大农民在严峻的生存压力下的伟大创造,是我们国家克服"左"的束缚,顺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伟大变革。这次土地流转方式是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完成的,一般都选择了按人口或按劳力比例平均承包土地的办法。在当时,这既满足了农户对土地这种主要生产要素占有的要求,又适应了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极不充分的现实,体现了土地所承担的社会福利与经济发展的双重职能,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幅度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可以说是在当时的体制内土地流转所能达到的最大限度,是当时条件下效率与公平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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