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反向否认公司人格:价值、功用与制度构建
作者姓名:岳万兵
摘    要:反向法人格否认是人格否认制度的应有之义,其具有弥补实定法规则缺漏、保护股东债权人、维护市场交易公平正义的重大价值,且不可替代。反向否认的立法与解释要着重衡平股东债权人、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冲突,致力于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正义。据此,无过错股东与公司债权人承担反向否认的第一道风险之后,应当赋予其向责任股东追偿的权利。我国现行公司法尚无规范可作为引入反向法人格否认的接口,宜在《公司法》第20条引入新的条款,以统一正向、横向、反向法人格否认的法律适用,实现立体、完整之法人格否认的制度构建。

点击此处可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