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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纪委:“四措施”确保纪律执行到位
作者单位:晋城市城区纪委审理室
摘    要:一是材料传递登记制。对违纪人员处分材料的管理、分发、传递、交接、投档,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装入本人档案,都有专人负责,并建立登记册,从根本上避免漏投、少送、丢失等现象发生。二是处分执行责任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处分决定,并把责任落实到人。区管干部(含相当于这一级别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违纪的处分执行,由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和审理室主任负责,一般党员干部违纪的处分,由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负责执行。三是执行情况报告制。处分决定按规定宣布执行完毕后,要

关 键 词:晋城市城区  执行情况  处分  执行责任  纪委  违纪  领导干部  登记制  党员干部  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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