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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事实劳动关系——兼谈《劳动合同法(草案)》相关条款的完善
作者姓名:莫初明
作者单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530022
摘    要:书面劳动合同形式不应该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要件,而应该是证明要件.在我国正在制订的<劳动合同法>中,应规定用人单位负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基本义务和承担违背该义务的法律责任,并规定签订合同的期限,而且在认定劳动关系时应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关 键 词:事实劳动关系  书面形式  举证责任倒置
文章编号:1008-8628(2006)05-0113-03
修稿时间:20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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