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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摘    要:为组织和开展政协的各项经常性活动,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要职能,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49条的规定,政协江苏省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一、设置以下9个专门委员会:1、提案委员会2、学习委员会3、文史委员会4、经济委员会5、教育文化委员会

关 键 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专门委员会  参政议政  性活动  法制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  教育文化  常务委员会  主要职能  学习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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