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险市场准入监管法制的区域合作——以CAFTA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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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鲁学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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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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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CAFTA区域内实施外资保险市场准入监管法制合作,有利于防范我国保险市场经营风险,有效减少CAFTA区域内国家间保险法制的冲突。我国应在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就外资保险市场准入的管辖权、实体规则、程序规则以及限制问题等内容,通过WTO、CAFTA、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以及双边协议等渠道,加强同东盟国家的合作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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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CAFTA 监管 管辖权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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