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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事精神损害赔偿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引用本文:周彧,张悦.论我国民事精神损害赔偿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15(3):98-104.
作者姓名:周彧  张悦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大学法学院 云南昆明 650223,云南昆明 650223
摘    要:精神损害赔偿在民法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其在我国民法理论中的发展并不完善,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够健全。除去制度上的设计外,在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占有重要的地位,而在我国的审判实践中,这一部分内容的实施又存在许多的缺陷。本文不是从立法的角度或制度的设计上对我国民事精神损害赔偿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作何评价与质疑,而试图从适法的角度,参照国外相关理论,对我国审判制度中法官如何将抽象的立法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公正,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问题提出些个人见解。

关 键 词:精神损害赔偿  法官自由裁量权  司法公正
修稿时间:2001年9月30日

On the Judge Right of Discretion over Mental Compensation in Civil Cas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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