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直辖以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决定》,积极发挥政务决策参谋助手、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等职能,大力推动体制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规范我市政务管理、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经市政府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