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亲亲不得相首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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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靖宇.法治社会:亲亲不得相首匿[J].法制与社会,2010(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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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靖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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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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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在古代尤其是汉代司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汉律儒家化的表现形式之一,然而,时至今日该原则无疑有悖于市场经济中要求的法治原则,现行刑法中也规定了与该原则背道而驰的条款。因此,对该原则我们应取其精华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其带来的消极作用并予以规避,以完善司法原则与刑法精神,促进法治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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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亲亲得相首匿 儒家思想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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