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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以制度形式写入地方性法规
作者姓名:未天
摘    要:从去年11月29日初次审议《上海市集体合同若干规定(草案)》,到今年8月16日《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诞生,期间经历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并形成了最终的法规。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在近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新闻通气会上,两位参与条例起草的立法专家——市人大法制委委员王耀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钰解读了新法规的亮点。在他们眼中,更突出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是整部条例最大的特色。

关 键 词:集体协商制度  地方性法规  制度形式  市人大常委会  和谐劳动关系  集体合同  上海市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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