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前科是从重情节不是判刑依据
引用本文:
李圣英.前科是从重情节不是判刑依据[J].人民司法,1979(12).
作者姓名:
李圣英
作者单位:
西藏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宗允留、夏吉先二同志对前科提出的议题是前科能否作为判刑的依据。我认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前科不是判刑的依据,更不是主要依据,只能是新罪的从重情节。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