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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行为成立的标准
引用本文:
刘传稿.“轮奸”行为成立的标准[J].中国检察官,2013(12):7-8.
作者姓名:
刘传稿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本文案例启示:轮奸成立的标准应当是两人以上均实施了强奸行为,并达到了既遂。如果强奸着手以后,出现部分既遂、部分未完成的形态,应当在承认轮奸的前提下,认定犯罪未遂或者中止的存在。基本案情]2012年10月26日晚,金某与朋友李某某(女)、刘某(三人均已成年)在安徽省某市KTV唱歌,次日凌晨1时许唱完歌后,李某某要离开,金某以开房间聊天为由伙同刘某将李某某带至该市一宾馆。途中,金某与刘某商谋与李某某发生性关系。三人进入宾馆后,金某让刘某下楼买避孕套,期间金某强行与李
关 键 词:
共同犯罪
既遂形态
犯罪行为
犯罪未遂
强奸行为
强奸罪
行为人
被害人
犯罪中止
共同实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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