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法轨道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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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喜荣.在宪法轨道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J].法制与社会发展,2022(6):4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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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喜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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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合宪性审查机关的宪法说理研究”(22AFX006)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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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宪法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产物。现行宪法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经历了五次修改,确保了宪法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通过宪法的全面实施,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宪治国轨道。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的宪法文化基础已经形成。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正在得到系统性落实。四十年的宪法发展史证明,现行宪法是使国家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面向未来,宪法应该更加注重实施和监督,通过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好展现国家根本法的力量,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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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总章程 国家根本法 现行宪法 宪法自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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