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例广告用语侵害名誉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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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浪秋 王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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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6月12日,一纸诉状摆在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的案头:青岛迎宾馆状告青岛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某广告公司广告用语侵犯其名誉权。 “青岛迎宾馆”是19世纪初德国人占领青岛后建成的一座具有典型欧洲风格的古堡式建筑。历史几经变迁,到了国民党时期,当时的市长沈鸿烈题字将其改为“迎宾馆”,一直沿用至今。迎宾馆座落在青岛的繁华市区,依山傍海。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与优美宜人的环境而引誉国内外。解放后,这里曾接待过毛泽东主席及外国许多国家元首、贵宾,召开过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被山东省列为重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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