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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走私废物罪
作者姓名:周振杰  刘仁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一、立法背景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1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四)》第二条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五条规定:“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

关 键 词:走私废物罪  中国  刑法  犯罪构成  犯罪特点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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