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技术的标准化与标准化的作品保护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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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瑞登. 传播技术的标准化与标准化的作品保护技术[J]. 法学杂志, 2011, 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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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瑞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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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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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吴汉东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07&ZD006)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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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数字网络技术标准化引发著作权制度功效的缺失。在调整作品利用关系中,著作权法开始寻求技术工具的辅助,其功能逐步为标准化的作品保护技术所替代。作品保护技术标准化虽有激励作品创作、传播之功用,但在应对技术竞争、关切消费者利益以及强化标准约束力等领域存在一定缺陷。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公权力特别是行政机构或其授权组织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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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技术标准化 版权规则 标准制定组织 |
Analysis About Standardization Of Communication Techniques And Standardization Of Works Protection Techniqu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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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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