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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鞭”当换“龙头铡”
作者姓名:欧阳玉雄
摘    要:《史记》载有“蒲鞭罚罪”的典故。汉桓帝时,南阳太守刘宽定了一条荒唐透顶的规定:“凡吏人有过,均以蒲鞭(用蒲草织的鞭子)挞之”。太守“仁治”至此,下属日益飞扬跋扈,把个好端端的南阳县弄得乌烟瘴气,刘宽也因此丢了头上的“乌纱帽”。一千多年来,“蒲鞭罚罪”的闹剧屡演不衰,时至今日,仍屡见不鲜。且看时下,我们的法规、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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