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打”方针 健全“常打”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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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新 张先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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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司法厅 厅长(张国新),贵州省司法厅 办公室主任(张先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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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已经胜利结束,如何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实现运动式“严打”向经常性“打击”的转变,进一步巩固“严打”成果,这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对此,我们作了如下思考。 一、司法行政机关在贯彻“严打”方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1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能,在“严打”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造势作用。全系统运用新闻媒体、课堂讲座、书写标语、印发资料、展板展出、法进社区、送法下乡等形式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仅印制散发各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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