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人员职务犯罪立法上的疏漏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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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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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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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法《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和高检《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均将刑法第248规定的名称确定为虐待被监管人罪。“六部委”《关于刑诉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条同时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笔者认为,立法者之所以把虐待被监管人罪同《刑法》第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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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虐待被监管人罪 虐待罪 刑法分则 刑诉法 行刑法 职务犯罪 人民检察院 监管人员 规定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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