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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拒办”一起可收420万公证费的对外担保合同公证
引用本文:阎建明,赵民,王金锁.他们“拒办”一起可收420万公证费的对外担保合同公证[J].中国公证,2009(3):53-54.
作者姓名:阎建明  赵民  王金锁
作者单位:山西省公证协会
摘    要:2008年6月2日,山西锌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派人到山西省临汾市公证处申请办理<股权(份)及项目担保合约>公证.基本情况是:出借人香港通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注册,以下简称"通泰公司")向借款人海蓝公司(香港注册)出借2亿美元,双方签署了<借款融资协议书>(签约地香港).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2亿美元,年息7%,期限5年,年利息于每年年底结清,本金于协议届满一次性付清.

关 键 词:出借人  合同公证  公证费  项目担保  担保人  公证处  对外担保  当事人  抵押人  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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