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拒办”一起可收420万公证费的对外担保合同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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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阎建明,赵民,王金锁.他们“拒办”一起可收420万公证费的对外担保合同公证[J].中国公证,2009(3):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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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建明 赵民 王金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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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公证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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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6月2日,山西锌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派人到山西省临汾市公证处申请办理<股权(份)及项目担保合约>公证.基本情况是:出借人香港通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注册,以下简称"通泰公司")向借款人海蓝公司(香港注册)出借2亿美元,双方签署了<借款融资协议书>(签约地香港).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2亿美元,年息7%,期限5年,年利息于每年年底结清,本金于协议届满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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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借人 合同公证 公证费 项目担保 担保人 公证处 对外担保 当事人 抵押人 公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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