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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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粤人社规[2020]2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405号)精神及相关任务要求,我们制定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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