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生前人格利益民法保护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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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代瑞. 死者生前人格利益民法保护新探[J]. 法学杂志, 2009, 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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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代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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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4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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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利能力的消灭并不当然导致权利的消灭,死者丧失权利能力,但死者生前取得的不随生命消失的权利,作为人类既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客观存在,财产权利发生继承,人格权利牵涉人类整体尊严和善良风俗,法律应予以保护。当侵害行为仅仅侵害死者生前人格利益,对死者生前人格利益进行独立的和直接的保护;当侵害死者生前人格利益的行为同时侵害了死者近亲属的名誉或一般人格尊严,通过保护死者近亲属的人格利益,实现对死者生前人格利益的间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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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能力 人格利益 死者 |
Research About The Civil Protection For The Personal Benefit Of The Deceased Before Dea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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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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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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