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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条件
作者姓名:赵惠妙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摘    要:我国《保险法》34条规定了财产保险合同转让的条件,然而该条规定在保险实务中却带来了很多纠纷。本文将从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两个方面来分析34条规定的弊病,以修改、完善该条规定,合理配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防范、化解实务中因保险标的转让引发的保险纠纷。

关 键 词: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  实体条件  程序条件  34条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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