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TRIPS协定的要求改进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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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波林. 关于按TRIPS协定的要求改进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建议[J]. 知识产权, 2001, 11(3): 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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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波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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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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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正在进行“入世”谈判,并会在不久的将来加入世贸组织。这意味着我国将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称“TRIPS协定”)规定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义务,其中包括按TRIPS协定的要求改进我国著作权制度的义务。当然,所谓“改进我国著作权制度的义务”,是指改进“对外保护”制度的义务;所谓“改进”,也仅就入世而言,并不是说我国著作权制度在符合TRIPS协定的要求后,就不存在需要进一步解决的其他问题。改进我国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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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TRIPS 中国 著作权制度 国际接轨 国民待遇 精神权利 经济权利 邻接权 追溯保护 |
According to Trips to revise the copyright systems of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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