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的渊源——判例法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意义与局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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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艳 田甜 陈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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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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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国家应采取哪些渊源,应该是从保障民法实体内容合理化的目标来考虑,这些法律的渊源必须反映合理立法的特点。我国自清末以来主要继承了大陆法系得成文法系统,民法除了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国家政策和习惯的法律渊源地位外以制定法为唯一正式的法律渊源。判例虽在司法实践中也发挥着作用,但目前尚不承认其法律渊源地位。理论界对判例法制度引入我国,作为我国的法律渊源出现了很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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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的渊源 民法的法律渊源 判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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