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之以法”的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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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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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绳之以法”是个成语,是多年来媒体上出现最多的成语之一,成语词典上的释义很明白,“绳:准绳,谓以法治之,即依法惩办之意”。但在不同场合,我问过几位有执法之责的朋友,竟有人误以为那绳就是或麻或线或尼龙制品,“绳之”即绳捆索绑。有人振振有词,说一般的棍子就是棍子,警察用的就叫警棍,执法人员用的绳子应视为法绳,云云。绳,人类发明很早,“结绳而治”可追溯到原始社会,那时结绳不单单记事,也用绳系捕获物,包括拴人;而拴人,不仅束手,还束身。(想想“束手就擒”、“束身就缚”之类的成语来历,便明白绳的原始用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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