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部分条款的讨论(附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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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亚萍 徐洪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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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13017 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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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新道标”,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92)简称为“旧道标”)于2002-03-11发布,并于2002-12-01在全国开始实施。在“新道标”使用过程中,发现“旧道标”中许多有争议的条款得到了改进,但也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本人结合案例就争议较多的车祸致肢体功能丧失的伤残评定的条款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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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法医学 关节功能障碍 肢体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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