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的社会教育工程 视察《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情况随行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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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晓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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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出: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在认真总结第一个五年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从1991年起,实施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同年4月17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个五年昔法工作的意见的报告,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至此,全省"二五"普法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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