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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遗嘱继承的法律地位及其有效条件
引用本文:廖光中.论遗嘱继承的法律地位及其有效条件[J].政治与法律,1983(2).
作者姓名:廖光中
摘    要:遗嘱继承是公民生前对其遗产及其它事务作出预先处理,而于其死亡后才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如果一个国家承认遗嘱继承制度,那么它同法定继承制度一样,即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当一个公民生前未留下遗嘱或是遗嘱未处分完他的遗产时,他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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