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制服不宜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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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茅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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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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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逢救灾扶贫或节日慰问,人们总会伸出援助之手,但有些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捐赠活动中,会将换下的旧式制服拿来捐赠,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存在以下弊端:一是制服是由国家财政支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发给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穿着的,其饰件和部分位置都有代表国家或相应权力的标识,诸如国徽、国旗等,随意捐赠有损制服的严肃性。二是我国未对制服实行“以旧换新”或“强制回收”,有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活动中,还存在着新旧制服混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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