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只管不收”是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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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鸿文.为什么说“只管不收”是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目标[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0,12(5):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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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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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化州52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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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商行政管理的“收管混台”使“重收轻管”一直未得到解决 ,在其“垂直改制”后仍面对收“两费”的现实。由于“收”与“管”是两种不同的运行主体 ,再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管理活动属性及目前的财政体制改革来看 ,工商行政管理应是“只管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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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商行政管理 只管不收 运行主体 管理活动属性 财政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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