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2 0 0 4— 2 0 10年 )》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十月十四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