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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37号
引用本文:温家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37号[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22):8-8.
作者姓名:温家宝
作者单位:总理
摘    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补选产生的人选,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关 键 词:国务院第437号令  中国  香港  行政长官  曾荫权  温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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