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面对日渐高涨的上访潮,信访工作制度不断强化上访人的权利和接访人的职责。从调研来看,相关制度建设并没有给基层政府提供有效的治理措施,基层政府也未能摸索出合法的治理措施,而是陷入非法运作的边缘。当前的信访困局在于信访渠道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淤塞,面对成千上万的上访者,政府未能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对上访者的问题进行性质区分。分类治理可能是疏通信访渠道的有效途径。根据这一思路,目前的上访可以分为有理上访、无理上访、商谈型上访三大类及若干具体小类。若能建立正确的分类原则,找到合理的治理方法,并建立必要的配套措施,信访渠道完全可以疏通,成为社会利益重要的表达渠道和商谈空间,发挥出应有的功效。信访制度因此可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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