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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经济犯罪中的低龄化现象
作者姓名:叶忠
摘    要:近年来,在上海市南市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中,25岁以下青年人的作案数逐年增多,据统计,此类案件1993年3件,1994年4件,1995年10件,分别占同年立案总数的25%,可见升幅惊人.此外,作案人员的低龄化趋势明显,1993年平均24岁,1994年平均23.2岁,1995年以来平均只有22.5岁,其中年龄最小的才18岁.经剖析发现,这些低龄人员经济犯罪主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挪用巨额公款多.1993年以来我院查处低龄人员经济罪案共21件,均为大案,犯罪金额共计600余万元,平均案值达28.5万余元.这些罪案中,除4件贪污和1件假冒商标外,其余16件均为挪用公款案,占76%.挪用巨额公款罪案突出,是当前低龄人员经济犯罪的显著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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