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公款“进贡送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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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镇平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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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在,一些单位逢年过节、联系业务、或争取项目、过达标验收关时,用公款公物给上级领导和主管人员“进贡送礼”十分盛行。这股歪风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公款“进贡送礼”表面上是为了谋取本单位、本系统的团体利益,实际上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同时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规则;这种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做法,也引发了贪污等经济犯罪。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这类案件看,公款“进贡送礼”往往采用虚开“就餐费”、“修车费”、“会议费”和“文印费”票据提取现金,有的经办人或负责人借机中饱私囊,这样导致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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