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体制 管案件 构和谐——加强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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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国安.改体制 管案件 构和谐——加强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的做法[J].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6,2(1):5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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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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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51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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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变决策、执行和行政机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将决策机构合伙人会议与执行机构管委会分开,设立专职行政总监;建立案件审批归口管理制度,一个案件从接案到结案,均由归口管理合伙人统一审批;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开展集体文件活动,培养集体精神,构建和谐氛围,“同心战斗,不搞窝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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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伙律师所 规范建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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