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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新政策
摘    要:地方政府机构和人员精简幅度 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基本相同 最近一期《瞭望》周刊报道,进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势必要对其庞大的政府机构和臃肿的人员进行精简,据有关专家透露,按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和人员精简幅度基本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同。 文章透露,在机构精简中,省、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将由现有的53个左右(含委、厅管理机构)精简为40个左右,经济不发达、人口较少的省(自治区)精简为30个左右;直辖市政府工作部门由61个左右(含委、厅管理机构)精简为45个左右。市一级大城市政府工作部门精简为40个左右,中等城市30个左右,小城市22个左右,经济不发达、人口较少的市将会更少。自治州政府工作部门由32个左右精简为25个左右。较大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精简为22个左右,中等县18个左右,小县14个左右,贫困县或人口特别少的县,机构应更精干一些。改革后的省(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一般称委、厅,直辖市称委、局,直属机构一般称局,省级以下政府不分为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政府工作部门,地级市政府工作部门称委、局,县政府工作部门一律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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