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市房管局一份红头文件的法理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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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凡.对某市房管局一份红头文件的法理质疑[J].中国公证,2007(9):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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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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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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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某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房地产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下称“《意见》”),其中规定:“对赠与、继承房地产转移变更登记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当事人双方应当书面具结确认其蹭与、继承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承担因未办理公证手续导致今后可能出现的权属争议的风险责任。”在法理上,这一规定存在诸多不妥之处,甚至可以说是与法律相悖的,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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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红头文件 法理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房管局 房地产登记 《意见》 变更登记 风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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