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供给模式及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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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路遥.法律援助供给模式及其改革[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4):5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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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路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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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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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援助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其本质是一种政府责任。政府应当通过财政供养公职律师,或者通过财政预算等间接方式购买社会法律服务提供给弱势群体。政府应坚持以社会公平为导向,加大财政投入,整合公职律师和法律援助等政府法律服务资源,调动高校法律专业师生等社会法律服务资源,以满足现代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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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援助 政府职责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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