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合论中形式实质二分说之提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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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铃.竞合论中形式实质二分说之提倡[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4):5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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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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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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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刑法竞合论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的区分至今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从力图克服当前学界区分理论缺陷的见地出发,可以得出形式实质二分说具有妥当性的结论。在通常情形下,如果法条预设的行为类型之间存在重合交叉,而刑法又没有明文将行为对象规定为互斥关系,则法条之间就有存在法条竞合的可能;在特殊情形下,法条预设的行为类型之间虽然存在重合交叉,但通过运用法益对构成要件的解释机能进行检讨,可以确认法条之间不存在法条竞合,而是想象竞合关系。当法条预设的行为类型之间完全没有重合交叉可能时,则法条之间不可能存在法条竞合,但有存在想象竞合犯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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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竞合论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特别关系 形式实质二分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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