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与审思:论合同无效的判定标准——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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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绍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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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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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导致的合同纠纷数量在民商事案件审理当中占据较大部分,认定合同有效与否是解决此类合同纠纷的关键,但由于《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比较模糊,也存在不少问题,因而导致实践中出现理解难、认定难、适用难等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开新。首先,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两个成立要件为视角,对《合同法》中的现有的规定进行深入的解读;其次,对现有的法律规定的优点与不足进行评述;最后,结合现有的问题及相关个人研究,本文提出建立一个以违反公序良俗为核心标准,佐以双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全新、多元化的判断合同无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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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无效 强制性规定 公序良俗 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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