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7〕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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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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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加强对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统筹指导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组成人员组长:曾培炎国务院副总理副组长:马凯发展改革委主任刘志军铁道部部长张平国务院副秘书长成员:张晓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卢春房铁道部副部长曹健林科技部副部长刘金国公安部副部长张少春财政部副部长王世元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冯正霖交通部副部长奚国华信息产业部副部长鄂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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