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获得奖励是公民和组织的法定权利
作者姓名:钱毅
摘    要: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第三条重申了这一规定,同时对各级组织应尽的义务也做了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

关 键 词: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法  中国  国家利益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